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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依法行善 努力开创慈善事业新局面——哈尔滨市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报告

2020-08-10


各位理事:

现将总会2016年工作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 关于2016年工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在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下,总会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创新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稳步推进慈善救助项目实施,帮扶更多困难群众,坚持宣传爱心奉献,积极倡导崇善向善新风,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做出了不懈努力。全年共募集款物86.22万元,发放救助款物441.73万元。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慈善法》

《慈善法》经由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9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国家制定的《慈善法》,使慈善事业进入一个全新时代。首先,我们认真学习和宣传《慈善法》,将法治精神贯穿工作始终。316日《慈善法》出台后,总会通过自学、集体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员对《慈善法》的认知水平;借助自身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慈善法》,向合作伙伴、社会公众普及《慈善法》知识,宣传《慈善法》精神。其次,总结经验形成机制,逐一调整修订相关制度,将慈善法的具体规定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年来,总会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慈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在认真学习《慈善法》的基础上,根据慈善法以及党和政府关于社会组织党建、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等各项具体政策规定,进行了相关申报、调整和规范。对于信息公开、资产管理、捐赠人查询等公众关心的工作更加细致规范,对慈善项目、募捐、活动以及相关协议、报告进行了严格的自我审查,做好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另外,积极拓宽眼界和合作渠道,凝聚更多社会爱心力量。慈善法对于慈善事业的界定,不仅包含了传统慈善概念中的扶危济困、救灾助医等内容,还包括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活动,非常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2016年,总会与北京微邻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了“全民慈善、我为先锋”大型APP募捐活动。在哈尔滨医大四院举办了“关注血友病、我们在行动”活动,在中华巴洛克举办了“全民慈善、我为先锋”现场义卖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结合实际,稳步实施慈善救助项目

2016,总会在捐赠收入连续锐减的情况下,围绕助医、助

学、助老、助残和救灾等方面,投入救助资金441.73万元,实施慈善救助项目16个。

具体项目实施情况为:一、助医方面共6个项目,救助资金202.38万元。其中投入41.56万元,救助31名低保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投入30.77万元,救助22名低保贫困家庭脑瘫病患儿;投入108万元,救助40低保贫困家庭血友病患儿;投入15万元,救助98名低保贫困家庭成人血友病患者;投入7.05万元,救助延寿县和五常市47低保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此外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的为肺癌、直肠癌患者赠药项目,共为肺癌患者赠药2583人次,直肠癌患者赠药1874人次。二、助学方面共3个项目为延续救助项目。2015年总会共投入350万元,分别在哈尔滨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三所院校设立了 “慈善助学创业基金”,制定了《慈善助学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5月份,总会项目部、财务部对三所大学的助学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基金使用情况良好。全年三所院校共使用基金22.4万元,救助学生848人。三、助老方面共6个项目,救助资金161.67万元。其中:投入97.94万元,救助慈善护养专区低保失能老人 53人;投入2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护养专区建设,筹建了护养专区医务室;投入13.84万元,与哈市第五医院口腔科和市第一医院合作,为木兰县和松北区中心敬老院的488名“三无五保”老人开展了治疗口腔疾病、镶嵌牙齿及免费义诊、送医送药活动;投入29.89万元,继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慰问项目,为全市8500名集中供养的“三无、五保”老人赠送棉袄。此外,与永辉超市哈西万达店合作,连续4年为低保户、残疾人及重症患者等发放价值5万元的“永辉慈善爱心卡”共100份。四、助残方面,投入22.52万元,继续与市第五医院合作,救助14名低保贫困家庭股骨头坏死病患者。此外,定向救助项目支出55.16万元。用于龙江证券基金、龙雁爱心团队等专项项目支出。

(三)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慈善宣传

加强慈善宣传,是弘扬传统美德、树立社会新风的生动实践,是扶助弱势群体、建设爱心城市的具体体现,是增强慈善意识、提升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1、总会围绕助老、助医、助残制作的公益广告片,已连续几年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及新一百广场全天进行播放,利用慈善公益广告片开展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成效。2、总会围绕慈善护养专区、救助血友病患者、救助股骨头坏死患者等项目,利用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工作成果宣传。充分借助慈善公益报、哈尔滨日报、新晚报、生活报等媒体集中对项目实施进行了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另外,微邻宝公司、市五院等项目合作单位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慈善宣传活动。3、总会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东北网、总会网站及时发布捐赠信息、工作信息、工作动态、慈善法规、项目实施等资讯,从而加强工作透明度,增强公信力。

(四)信息公开,完善自身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慈善法》、省、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工作人员开展慈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了慈善资金的管理,对捐赠收入、支出、存量基金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社会各界的捐赠及时录入到总会网站的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了慈善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对工作人员行为约束力,促其树立良好的从业道德形象。通过依法审计、社团年检、工作汇报、慈善热线、信息公开等方式,畅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益队伍的自身形象。

同时,也深感我们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慈善法》方面有待深入;受诸多因素影响,募捐工作成效甚微;主动、创新工作方面有待加强。

二、 下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市慈善总会第四届理事会履职的最后一年,目前,我们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遇到的困难也很多,可谓使命在肩,任重道远。我们要以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克服困难,加倍努力,力争以扎实有效的业绩圆满收官,回报公众的期望与重托。

第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慈善法》等法律法规

《慈善法》以法律的形式把正能量和主流思想确定下来,建立了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法律主体框架。《慈善法》的出台,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依法治理的健康发展时期。《慈善法》的施行,促进了慈善事业大众化、生活化、秩序化发展,对慈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是我们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我们结合总会实际情况深入研究,从思想上、工作上适应法律的规定,既要依法规范,又要依法开拓,争做忠于法律、学法知法、依法行善的模范。

第二、积极探索,创新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社会募捐是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保障,我们一定要加强这项

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蓄社会资源,增强慈善救助能力。要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慈善捐助减免税政策,做好政策宣传与普及,积极探索创新资金筹集机制与筹集形式,鼓励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到慈善事业中来,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奉献爱心和力量。要依法搭建爱心奉献平台,加强服务意识,利用总会自身优势,鼓励更多人加入到慈善队伍中来。要积极宣传慈善救助项目,让公众知道捐款去向和救助成果,进一步激发社会捐赠热情。另外,“慈善一日捐”活动是开展社会募捐活动重要途径,为此,我们要积极工作,视情重新启动我市“慈善一日捐”活动。

第三、统筹安排,做好慈善救助项目实施

鉴于目前总会募捐资金甚少,支出远大于收入的财务情况,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实际出发,经认真研究,2017年围绕助医、助学、助老、助残等方面开展慈善救助项目,计划投入救助资金288.4万元,实施11个救助项目。1助医资金148万元。其中,低保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实施手术救助项目30万元,救助患儿20人;低保贫困家庭眼角膜患者实施手术救治项目10万元,救助7名患者;低保贫困家庭218周岁“血友病”患儿项目108万元,救助患儿40名。另外,继续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特罗凯、安维汀”赠药项目。2助学方面3个项目。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属三所院校设立的 “助学、创业慈善爱心基金”的监督管理。多形式,多举措进行资金监管,确保基金管理好,使用好、充分发挥其长效再生的积极作用。3助老资金112.4元。其中,慈善护养专区项目92.4万元,救助50名低保失能老人;为集中供养的“三无、五保”老人送医送药项目10万元;“慈善情、暖万家”送温暖慰问项目10万元。4助残资金28万元。继续与市第五医院合作,开展为低保贫困家庭股骨头坏死病患者手术救助项目,救助10名患者。

第四、加大宣传,促进慈善文化培育

慈善是人类的文明之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慈善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养公民提高慈善意识”。这充分展示了国家对慈善文化的关注和重视,以及对培育全民慈善意识和慈善文化的意义所在。为适应新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慈善宣传要提升水平上档次,在求新、求精、求深上下功夫,多视角、多层面地反映慈善工作,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慈善宣传要加强与媒体合作共事,创新提高慈善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渠道,以增强其舆论效果。慈善宣传要突出慈善工作的重点和热点,认真做好社会募捐、项目实施等重大慈善活动报道。同时,也要注重爱心事迹、救助成果等方面的宣传,以培育社会慈善意识。另外,要进一步办好总会网站,科学规划、及时更新版面内容,以增强其时效性和实用性,使之更加贴近大众、贴近生活。

第五、规范制度,促进公信力建设

慈善事业是阳光工程,必须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规范运作,将好事办好。加强制度化建设是依法行善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也是促进慈善事业公信力提升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按照《慈善法》的要求,认真规范总会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其配套法规,及时完成慈善公益组织、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等工作。要建立健全以工作人员考核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以督促工作人员不断完善自我,推动慈善工作提档升级。要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用法律法规约束工作行为,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要坚持阳光、透明运作,及时向社会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慈善救助活动等内容,让公众全方位、多侧面透视慈善工作。要主动接受登记机关管理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把方方面面的监督化作慈善组织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提升公信力的动力。

各位理事,今年的工作已经明确,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充沛的干劲,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一年工作中。我们坚信,有《慈善法》的导领,有上级部门的支持,有社会各界的爱心哺育,慈善事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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