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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为73名患病困难职工提供救助款

2008-12-12
  2008-12-12 03:33


  哈尔滨新闻网讯(马晓牧 记者 李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市总工会于11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救助重大疾病,缓解困难职工就医负担”的送温暖活动以来,日前,已为全市73名患疾病的困难职工提供救助款6.3万元。此项救助活动将截止到12月20日。  据悉,此次活动对象主要是哈尔滨市工会困难职工软件档案系统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困难职工本人和同一户口的家属,其救助范围主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包括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心脏搭桥等重大疾病;瘫痪、精神病等末期疾病;慢性肝炎、冠心病、高血压等顽固性疾病,住院治疗或长期医疗用药的困难职工。 重大疾病救助原则是一年救助一次,实施救助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程序是按日常疾病救助程序办理。救助对象在申报时,需持户口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原件和医疗票据及病历复印件,单位困难证明,由本人或单位工会干部到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窗口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