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资讯
广州市保护志愿者权益
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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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12月4日电(记者 赖少芬)《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通过,将于近期实施。《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或为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没有购买,志愿者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第三方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无法查明、逃逸或者无赔偿能力的侵害,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
让志愿者抢险须买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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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12月4日电(记者 赖少芬)《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通过,将于近期实施。《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条例》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或为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没有购买,志愿者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第三方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无法查明、逃逸或者无赔偿能力的侵害,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