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全区“慈善一日捐”活动
动员会上的讲话
区委副书记 张希清
(2012年5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理念,就组织好今年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做出安排和部署。刚才,传良会长传达了全市“慈善一日捐”动员会精神,并宣读了年度活动实施方案,标志着今年我区“慈善一日捐”主题活动已正式拉开了序幕。首先,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区慈善会,向与会全体人员并通过你们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参与好“慈善一日捐”活动
“慈善一日捐”活动自2010年正式启动以来,已经连续组织了两年。两年来,在区民政局和区慈善分会等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大力协调下,我区共有100多个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慷慨解囊、踊跃捐款,使这项活动成为了一个永不落幕的“爱心平台”,有效发挥了募集善款、扶危救助、改善民生的作用。两年来,通过这个平台,共募集善款119.8万元,累计资助困难群众552户,1379人次。同时,通过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集中展示了我区干部群众“慈心为人,乐善好施”的高尚情操,树立起了新时期呼兰人民慈善大爱的崭新精神风貌。实践证明,这一活动载体,为提倡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积极作用。慈善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继续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要求我们必须强化高度自觉意识,用爱延续温暖,用心传递真情,更加主动地参与慈善事业,更加主动地推动慈善事业。
(一)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需要我们主动参与“一日捐”活动。今年的“一日捐”活动与以往相比,在组织形式上发生了一些新变化。按照市里的要求,从今年开始,每年的“一日捐”活动市里不再召开大规模的动员会议,也不搞大的活动启动仪式,不另下发专门的活动方案。原则上,由各区的慈善分会牵头,依据原有的捐赠原则、捐赠范围和捐赠标准组织实施,时间安排调整到5月份进行,并要求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内容固定下来。按照这一规定,今年“一日捐”活动从5月14日正式启动,要力争在一个月内结束,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以区为主导的特点十分突出。由此也对我们做好今年的“一日捐”活动提出了新要求。从我区前两年的活动开展情况看,尽管“一日捐”活动得到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积极响应,而且也相应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组织体系,但对照要求,与预期相比,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有些单位对这项活动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效果不明显;个别牵头单位不认真履责,宣传力度、组织力度欠缺,发动面也不够,存在较多“死角”。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导致活动开展进度不平衡,而且时间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一日捐”活动是贯彻中央改善民生的实际步骤,是发展慈善事业的统一部署,更是人民群众共同表达爱心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发展慈善事业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企业回报社会、体现社会责任感的一种有效方式,更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承担的光荣义务。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为民意识,真正把活动作为履行本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共同责任,用慈善唤起良知,用爱心凝聚精神,努力在全区形成人人讲爱心,人人讲奉献的浓厚氛围。
(二)民生改善的新任务要求我们主动参与“一日捐”活动。“慈善一日捐”活动既是造福社会的公益事业,也是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契合民生诉求,把开展“一日捐”活动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日程,创造一切有利条件,推动活动引向深入,向惠民领域延展。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社会财富不断积累,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同时,我区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由于各种原因深陷生活困境。据统计,我区目前城乡低保家庭还有18467户,33523人,这其中还不包括一大批未列入低保、处于贫困边缘的困难家庭。应该讲,对于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仅依靠政府的财力和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足以从根本上完全满足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需求,必须着眼于动员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共谋善事,致力形成社会保障同社会救助互联,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资源互补,政府行政力量和社会各界力量互动的保障格局。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不利的严峻形势下,我们更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应对贫富差距拉大、提高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水平出发,把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强化社会保障、调整利益分配的一种有益补充,让困难群众看到生活的希望,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与全区人民一道共享发展的福祉。
二、要突出关键环节,组织引导好“慈善一日捐”活动
“慈善一日捐”活动覆盖面大,政策性强,既要坚持自愿原则,又要强化组织发动;既要自愿量力,又要应捐尽捐;既要多措并举,又要规范操作,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向深入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