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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慈善总会方正分会公告

2011-09-22
 

   哈尔滨市慈善总会方正分会公告

       根据哈尔滨市慈善总会《章程》规定,方正县慈善分会计划2011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
开展立项救助活动。

一、救助项目:1、助学,2、助医,3、助老、助残。

二、救助对象及条件:

1、助学项目的救助对象是本年度考入大学的低保家庭的大学生。

2、助医项目救助的对象:

1)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2)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3)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白血病患者

4)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肾病透析患者。

三、救助的标准

1、助学项目救助标准:根据低保家庭考入大学的人数确定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去年标
准,总支出数不突破
10万元。
2、助医项目救助标准:(1)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在联系市总会免费手术的基础上,县分
会救助
2000元;(2)白内障患者在联系市总会免费手术的基础上,县分会救助1000元;(3
白血病患者一次性
救助5000元;(4)肾病透析患者一次性救助5000元。助医项目总支出不突
15万元。

3、助老、助残项目主要用于独、老、残的极特殊的对象,总支出数不突破5万元。

四、申报及审批程序:

受助人必须向所在学校或居住地民政助理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户口、身份
证、低保证、收入证明、录取通知书,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及治疗病例等)。经县教育局、
卫生局、所在乡镇、县民政局审核后,由县慈善会审批。

以上救助项目,从本年度开始实施,为做到公开,透明,特此向社会公告。

 

 

哈尔滨市慈善总会方正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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