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慈善总会方正分会关于
资助2011年高考成绩优秀特困学生实施方案
为了保证高考成绩优秀的特困学生入大学后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方正县慈善会决定启动助学工程,拟对2011年高考成绩优秀的特困学生实施救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2011年高考成绩优秀,考入普本以上的学生,并持有当地政府发给的低保证家庭的特困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普本以上的大学生,一次资助5000.00元;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由原就读学校提名,教育局审核,并报两份《申批表》;
(二)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携带《审批表》到县民政局对其低保证进行认定,并在表内栏目中加盖公章。
(三)要将受资助者的户口、身份证、低保证的复印件附在《审批表》后;
(四)对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五)《审批表》由原就读学校填写,报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
慈善会审批;
(六)县慈善会履行审批手续后,择日举行资助捐赠仪式,并邀请县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四、有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工作。用社会筹集的资金资助低保户子女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使其能顺利入学,在校顺利完成学业,这是政府、各级组织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方正县慈善会创办的这项慈善助学工程,意在实现慈善宗旨,营造慈善美德。
(二)严格把握入围标准。对申请慈善资助的学生资格和条件认真审核,特别应对提交低保证件的真实性要进行有效的严格认定,
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批。对特殊情况,需要资助的要由县教育局与慈善会研究决定。
(三)要规范操作。申请人、教育部门、低保审核部门要认真履行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之规定,取消申请人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制定此方案
方正慈善分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