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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文件

2010-07-26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文件

2010-5-2 23:02:00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文件黑办发[2008]18号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慈善捐赠工作的意见(2008年11月27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慈善捐赠工作,推动全省慈善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1]33号)精神、省政府领导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规划社会慈善捐赠,整合社会慈善资源,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营造互助关爱、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 
    2、 主要目标。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意识普遍增强;慈善捐赠规范有序,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救助能力明显增强;慈善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社会救助体系相配套、社会福利网络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体系。
    二、 规范社会慈善捐赠秩序,倡导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3、 建立规范有序的捐赠秩序。除中央统一安排的经常性社会募捐活动、大灾之年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赈灾募捐、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的募捐活动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社会捐赠活动,防止多头募捐、反复捐赠和强制募捐现象的发生。
    4、 倡导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为保护社会捐赠热情,整合社会慈善资源,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全省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或国家明确要求除外)。从2009年起,每年11月份为全省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在自愿的前提下,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学校、部队的干部职工捐赠1日的工资收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除职工捐赠1日的工资收入外,企业捐赠1日的净利润,多捐不限。借鉴省外做法,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在哈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一日捐”活动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的“一日捐”活动由省国资委负责;在哈高等院校的“一日捐”活动由省委高校工委负责;驻哈军警部队的“一日捐”活动由各部队首长机关负责。各单位募集的捐款统一上缴省慈善总会。各市(地)、县(市、地)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由各地具体组织,捐款统一上缴各级慈善会。
    三、 加强捐赠资金的管理
    5、 严格捐赠款物接收。各级慈善会接收捐赠款物要使用专用票据,建立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并将捐助款物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安全可靠。各市(地)“慈善一日捐”活动所接收的款物,除全省重大自然灾害实行统一调拨使用外,一般情况下自留80%,20%上缴省慈善总会统一调剂安排。
    6、 严格捐赠款物使用。各级慈善会接收款物可自行安排使用,首先用于对灾民和困难群体生活方面的临时性救助,也可用于安老、扶孤、助医、助学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其他慈善公益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7、 严格捐赠款物监督。各级慈善会要建立慈善捐助信息披露制度,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在报监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级监察、审计、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分配和使用的跟踪检查,定期开展审计监督,确保捐赠款物安全有效使用,提高慈善捐赠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四、 保障措施
    8、 加强慈善捐赠活动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积极开展慈善捐赠工作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规定规划,完善政策规定,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组织参与的协调机制,形成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在文明单位评比中,对慈善捐赠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要适当加分。
    9、 为慈善捐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为开展社会捐赠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民政部门设立的经常性捐赠接收工作站点,在捐赠物品接收、整理、消毒、运输等工作中所需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负担。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点和仓储设施硬件建设所需经费由各级地方政府筹措解决。
    10、 落实慈善捐赠优惠政策。各级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做好国家对公益捐赠税收优惠落实工作。对相关单位、组织、团体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组织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准予税前扣除,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捐赠。
    11、 营造良好的慈善捐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建设和落实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培育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特别是在社会慈善捐赠活动月期间,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慈善工作宣传报道力度,为慈善捐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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