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风助老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市)老龄办:
为使我市城镇特困老年人老有所医、安度晚年,充分感受人间真情、社会温暖,哈尔滨市慈善总会和哈尔滨市老年基金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春风助老工程”--为哈市享有低保无子女的老年人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全额保费,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落实实施方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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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
区、县(市)老龄办要对救助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每年上报一次。
三、联系方式
电 话:87004311 13904606670
电子邮箱:hrblnjjh@163.com
负责人:王敬军
附:1、哈尔滨市慈善总会、哈尔滨市老年基金会“春风助老工程”实施方案
2、2008年“春风助老工程”( )区、县( )社区登记表
哈尔滨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