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11年“慈善一日捐”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哈发〔2009〕14号)精神,确保2011年“慈善一日捐”(以下简称“一日捐”)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倡导友爱互助、和衷共济、奉献社会的新风,坚持依法组织、鼓励奉献、自愿量力、应捐尽捐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到爱心捐赠活动中来,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捐赠范围、参考标准和活动时间
(一)捐赠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其他有经营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困难家庭人员不组织捐赠)。
(二)捐赠参考标准
1、个人:一天的收入,即月收入总额÷22天。
2、各类企业及其他有经营性收入的单位:一天的利润收入,即上一年度利润总额÷365天。
(三)活动时间
今年“一日捐”活动在9月份进行。
三、激励措施
(一)进行慈善捐赠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