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文件
黑办发[2008]18号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和规范社会慈善捐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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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慈善捐赠工作,推动全省慈善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1]33号)精神、省政府领导同意,制定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1、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规划社会慈善捐赠,整合社会慈善资源,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营造互助关爱、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
2、 主要目标。慈善理念深入人心,慈善意识普遍增强;慈善捐赠规范有序,慈善资金较为充裕;慈善资源合理利用,救助能力明显增强;慈善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社会救助体系相配套、社会福利网络相衔接的慈善事业服务体系。
二、 规范社会慈善捐赠秩序,倡导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3、 建立规范有序的捐赠秩序。除中央统一安排的经常性社会募捐活动、大灾之年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赈灾募捐、依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