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市民眼中,乔·特莱茨克是一个孤苦伶仃的穷酸老头。他经常去慈善机构吃救济餐,为了省钱,他就在报刊亭读报纸。很多人都以为他是一个乞丐。
在2001年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特莱茨克的律师接到了一个电话,老人要求把自己遗嘱中关于自己房地产的内容,修改为“无偿捐赠给纽约市”。一个月后,86岁高龄的特莱茨克告别人世。人们惊讶地发现,他捐赠的这笔遗产,总额竟然有140万元之多。
“人经由各自不同程度的努力,在其一生当中固然可能累积或多或少的财富,然而当人的生命终结时,这些财富将再次全数归还社会,无人例外。”
这是王永庆留给子女的遗嘱。从特莱茨克身上,从卡耐基和比尔·盖茨身上都能看出,他们的财富观同样可以浓缩成类似的简朴话语。
也可以用另外的话语表达相同的意思—富人积攒的财富并不属于自己,他们只不过是帮助社会保管这笔财富,所以富人有义务让这笔钱“活起来”,使其对社会发挥最大的效用。
做慈善更讲究效益
当巴菲特宣布把自己大部分的财产(310亿美元)捐赠给盖茨基金会时,美国《经济学人》杂志用戏剧化的语言评论道:“如果你是世界第二号富人,那么在这个星球上,看护你辛辛苦苦挣来的310亿美元财产的唯一理想的人选,莫过于那位事实证明比你还会挣钱的人。”
这句话看似调侃,实则是一句大实话。巴菲特把大部分钱捐给盖茨基金会,正是因为盖茨基金会是最有效率的慈善机构。在他看来,这不是他自己的钱,这是社会的钱,花得没有效率,等于自己渎职。
这样的慈善观念并非始于巴菲特,而是早在卡耐基时代就已经成形。卡耐基认为慈善有很多领域,而一个人的财力是有限的,应该将其投放到最能够产生效益的地方。他认为,再没有比把钱花在优秀、有能力、有报负的青年人身上更好的投资了。要实现这个目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免费图书馆,于是他一共修建了2811座免费图书馆。
卡耐基代表着一些学者所谓的“自由慈善主义”。这种慈善精神并不主张为了捐赠而捐赠,也不是遵从上帝的旨意或社会习俗而捐赠。捐赠不是为了有钱人精神上的救赎,而是为了改善受惠者的品性。
这样的捐赠不能以遗产的形式留给社会。因为掌握这样的财富的人,是接受了神圣的信托来维护社会利益的。他必须亲自履行这一责任,使每一分钱的捐赠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利益。